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3-103
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代码: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五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2023 年 0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黄善兵先生
非独立董事:黄善兵先生、黄健先生、张祖蕾先生、刘启星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
独立董事:万里扬先生、袁秀国先生、刘志耕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志耕先生、黄健先生、万里扬先生,其中刘志耕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袁秀国先生、万里扬先生、黄善兵先生,其中袁秀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万里扬先生、袁秀国先生、黄健先生,其中万里扬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黄善兵先生、黄健先生、万里扬先生、张祖蕾先生、袁秀国先生,其中黄善兵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钱清友先生
2、股东代表监事:钱清友先生、沈志鹏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顾凯先生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沈卫群女士、刘启星先生、张家铨先生、黎重林先生、孙家训先生、徐洋先生、朱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家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沈志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黄健先生;
2、副总经理:沈卫群女士、刘启星先生、张家铨先生、黎重林先生、孙家训先生、徐洋先生、朱瑛女士;
3、财务总监:朱瑛女士;
4、董事会秘书:张家铨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沈志鹏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家铨先生、沈志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张家铨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3-83228813
传真:0513-83220081
邮箱:zjq@jjwdz.com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2、证券事务代表沈志鹏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3-83228813
传真:0513-83220081
邮箱:jj@jjwdz.com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六、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沈欣欣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沈欣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沈欣欣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17,207,300 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王成森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王成森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日,王成森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25,515,000 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张玉平女士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张玉平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平女士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75,300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沈欣欣先生、王成森先生、张玉平女士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王成森先生、沈欣欣先生、陈良华先生、张玉平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总经理晏长春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晏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125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晏长春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晏长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黄善兵: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 年生,高中,高级
经济师。黄善兵先生系公司创始人之一,其职业生涯专注于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
行业。黄善兵先生于 1974 年 10 月至 1995 年 2 月在启东市晶体管厂工作,先后
担任工人、科长、副厂长。1995 年 3 月,黄善兵先生创立捷捷微电的前身启东市捷捷微电子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今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改制前为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目前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捷捷投资董事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黄善兵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58,464,000 股,持有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 70%的股权,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05,200,000 股,与公司董事黄健系父子关系,与儿子黄健、儿媳李燕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健: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81 年生,本
科学历。黄健先生自 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无锡华润安盛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设备工程师,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2008 年 1 月至今在公司处工作,曾任设备工程部副部长、部长,芯片制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捷捷投资董事,公司总经理,捷捷微电(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江苏易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捷捷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捷捷微电(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黄健先生持有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 30%的股权,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05,200,000 股,持有南通蓉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的股权,南通蓉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祖蕾: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生,高中,张祖
蕾先生于 1980 年 1 月至 1989 年 12 月在启东市汇龙电管站工作,任机电组组长;
1990 年 1 月至 1996 年 12 月在启东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工作,任营销部经理;1997
年 1 月至今在捷捷微电就职,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销售工作,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并兼任捷捷微电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张祖蕾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19,540,058 股,持有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512,000 股,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家铨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沈卫群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