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101
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上市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3.7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5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0 万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3、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7.15 元/股。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等议案。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限制性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6、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办理完成。
8、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926,250 股,授予价格为 12.0133 元/股。
9、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3,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尚处于减资公告期,尚未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10、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24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17.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4 日。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15 元/股。
(四)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3.7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均
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5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0 万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五)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部分授予 占目前
姓名 职位 股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数 公司股本总额的
的比例 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3.70 100.00% 0.03%
(22 人)
合计 23.70 100.00% 0.0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情况一致性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七)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分两期申请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准,2022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较 2019 年增长不低于100%;2022年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较 2019 年增长不低于70%。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准,2023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 较 2019 年增长不低于150%;2023年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较 2019 年增长不低于100%。
业绩考核指标中的“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
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回购时,公司支付激励对象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