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方施瑜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方施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方施瑜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方施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合规性,以及管理和维护投资者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方施瑜女士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施瑜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所持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志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沈志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沈志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沈志鹏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3-83228813
传真:0513-83220081
邮箱:jj@jjwdz.com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
沈志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生,硕士学历,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助理工程师。2017年6月起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现任公司董秘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团支部书记,江苏捷捷微电半导体技术研究院运营总监,捷捷微电(深圳)总经理助理、综合办主任等职。沈志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沈志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300 股,其中 16,500 股为股权
激励限售股。沈志鹏先生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沈欣欣先生之女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