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
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01,4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4,601,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9,742,66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
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
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2*****508 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
2 08*****589 南通蓉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582 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18年
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单位:股)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3,001,400 45.46% 38,701,260 81,702,660 45.46%
二、无限售流通股 51,600,000 54.54% 46,440,000 98,040,000 54.54%
三、股份总数 94,601,400 100% 85,141,260 179,742,66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79,742,660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元。
八、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8号
2、咨询联系人:沈欣欣
3、咨询电话:0513-83228813 传真电话:0513-83220081
九、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