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8-02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149,073.48元,减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4,511,643.19
元,当年度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29,637,430.29元。截至报告期末,合并
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53,247,869.60元,资本公积为716,210,737.46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5,866,978.15
元,资本公积为716,210,737.46元。
公司目前经营发展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93,600,000股,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1,400股(瑞华验字【2018】
48450001 号)。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的总
股本94,60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300,700.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每10股转增9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79,742,660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