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1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通知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2201-02 单元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13 人,代表股份
90,656,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05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7 人,代表股份 42,961,4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451%。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47,694,56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0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ALEXANDER LIU 先生、LOUISA FAN 女士、刘之
明先生、何庆柏先生、郑庆秋女士、夏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 ALEXANDER LIU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8,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693%。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 LOUISA FAN 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刘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何庆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郑庆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夏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兰佳先生、王伟先生、廖素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选举兰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7,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廖素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2,228,2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69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杨晓民先生、闫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选举杨晓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90,648,1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53%。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闫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90,649,1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69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357,8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6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4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655,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6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4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656,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656,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656,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