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2,093,998股的0.54%。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5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6月23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
6、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19年5月16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18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
11、2019年6月10日,公司完成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4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31日,上市日为2018年6月2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19年5月31日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况,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2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述情况,满足解除限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8年度营业收入
566,055,654.27元,
净利润
54,573,728.93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7年度营业收入
以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471,321,887.98元,
低于12%;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度净利润增
净利润
3 长率不低于12%。
45,757,964.66元;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
2018年度营业收入
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增长率为20.10%,净
润作为计算依据。)
利润增长率为
19.27%,2018年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