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8-021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曾骏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ALEXANDERLIU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详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郭维先生、钟兴武先生、胡建军先生及叶建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文件的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LOUISA FAN女士就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18年度工作计
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LOUISAFAN女士所作的《2017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18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详实。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2)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326,332.36 元,按照 2017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32,633.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849,902.52元,减去已发放的2016
年度现金分红股息 17,16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0,883,601.64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2017
年度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发展规划,并结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诉
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研究提议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5,800,000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7,160,0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博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胜任能力等因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能力、履职情况以及胜任能力,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3)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