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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
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5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维业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新疆火炬、中环环保、华恒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黎,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维业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熊猫乳品、新巨丰、家家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黎、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89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29 万元人民币。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
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29 万元,主要为
2024 年度新增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4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拟变更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所和容诚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容诚为公司
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9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