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2年度财务概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79,338,038.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3,213.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67,018.47元。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按照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0,765,965.63元。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持续重大资金支出,维护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华发景龙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3,250.00万元的交易价格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少数股东股权;2021年,公司完成现金收购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与华发景龙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22年内公司支付上述交易对价款项中的3,085.00万元,公司已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累计支付18,818.50万元的股权交易对价,剩余12,031.50万元尚需支付。
综上,公司在2022年度内有重大资金支出,且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为-22,339.84万元,为保证母公司日常经营稳定,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保障未来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战略布局
根据公司安排,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建泰建设的控制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公司拟在2023年现金收购建泰建设少数股东所持有的39%剩余股权,公司需要充裕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3、目前股本结构合理,不宜增大股本规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合理,董事会认为在2022
年当年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的情况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违反上述规定或公司自身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资金均将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相关项目支出,无风险投资事项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战略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远期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