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8,056,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43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
咨询联系人:沈茜、詹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传真电话:0755-83558549
六、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