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建工”)已收到环东海域新城官浔中学项目(施工)项目及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的中标通知书,确认闽东建工为环东海域新城官浔中学项目(施工)项目及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21)。公司于近日收到闽东建工通知,确认其已与该项目发包方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港湾”)及龙岩市银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雁建设”)分别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新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7603164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 99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8 层 01、
02、03A 单元
经营范围:1、土地成片开发(凭政府批文经营);2、工程项目管理;3、基础设施建设;4、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象屿港湾的总资产为
19281 万元、净资产为 2607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999 万元,净利润为 130
万元。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象屿港湾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龙岩市银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倪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2MA33QLCF3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黄竹坑村青云西路 12 号 2 层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对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银雁建设的总资产
47473943.41 元,净资产-26214.19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6214.19 元。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银雁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银雁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环东海域新城官浔中学项目(施工)项目
1、工程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环东海域新城官浔中学项目
3、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建设 42 班规模中学一所,总用地面积为 24565 ㎡。
总建筑面积 2929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4605 ㎡(含架空层 2450 ㎡),地下建筑
面积 469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合班教室、食堂、体育馆、室外活动场地和地下室等。
4、合同价格:人民币 100,867,477.96 元。
5、工程工期:59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文件上
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
6、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二)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
1、工程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龙岩市银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原名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
3、工程承包范围: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1#楼、2#楼、
3#楼、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土石方、土建(主体结构(含地下室)、屋面、门窗、栏杆、幕墙等)水电安装(消防、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防排烟、气体灭火等)、人防工程、室外给排水、雨污水(含井)工程等配套工程、远程监控及租赁、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以绿化带为界,绿化带以东部分计入本次工程(含绿化带部分)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4、合同价格:人民币 151886707 元。
5、工期:总工期为 493 日历天,定额工期为 616 个日历天。
6、合同的生效条件: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合同签订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