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10.8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05.67 万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10.8 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805.67 万股,
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