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0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立信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 年报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已就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立信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
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
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涛、张海龙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刘涛 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
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张海龙 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
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
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
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海龙,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6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 次 无 1 次
行政监管措施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处分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大华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与会董
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