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披
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办理
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35,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已由 208,243,000 股变更为 208,108,000 股。《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已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8,108,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
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继军、詹峰
联系电话: 0755-83558549 传真电话:0755-83558549
六、备查文件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