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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1 深市 维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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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维业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243,000股为基数(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涉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则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汉清先生、董事罗烈发先生、彭金萃女士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继军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表决此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业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募集资金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645.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2  %;实现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8,778.2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62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总体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前提下,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 2020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0-30%。本预算为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0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行业形势、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能够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能按时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和提交审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对 此 发 表 了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业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0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为便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清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平、对等原则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的资格和条件进行逐项核对,认为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十八、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含 48,000 万元),具体发行
金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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