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3,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8.6 元。本次
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92,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6,658,091.3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741,908.7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101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92,400,0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6,658,091.3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55,741,908.70
减:募投项目款项 115,615,413.8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5,991,723.86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4,397,296.1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48,532,067.17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 2019
年 8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终
止“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其募集资金专户,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转入“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 账户余额(元)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6993 8951 9 69,279,874.38
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注 1) 7718 6861 5858 79,252,192.79
合计 148,532,067.17
注 1: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下属经营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为 7718 6861 585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2019 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
目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
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9.17 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I10332 号《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置换公司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完成。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991,723.8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199,741,908.70 5,991,723.86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0.00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0.00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00,000.00 -
合计 255,741,908.70 5,991,723.86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之情形。
专项报告第 3 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148,532,067.17元,存放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中已建成金属制品项目,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环保型木制品加工、复合型石材加工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并存一定的风险。信息化建设项目因采购成本下降和公司积极整合系统、优化数据管理,降低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均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如有资金需求将以自有资金投入,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增投于“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专项报告第 4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