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恒明湾创汇中心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 8#地块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 4,488 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现将合同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双方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8#地块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合同价款约为:4,488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0065301E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花样年乐年广场13号楼 B单元601
法定代表人:陈仁武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约为4,488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合同签订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三、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最终验收之日止。
(三)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合同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四)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8#地块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