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36,093.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270,978.4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79,270,978.44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27,097.84元后,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346,902,471.74元,减去应付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32,816,243.00元,母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5,430,109.3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9,799,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979,93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