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9 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同意向 1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3.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总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吉贵军 常务副总经理 400,000 16.87% 0.24%
2 吴炜 副总经理、董 100,000 4.22% 0.06%
事会秘书
3 姚韵莉 财务总监 100,000 4.22% 0.06%
4 ZHOU DENNIS CHI 副总经理 68,000 2.87% 0.04%
5 钟国庆 副总经理 50,000 2.11% 0.03%
6 邝卓权 核心管理人员 20,000 0.84%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33,000 68.87% 1.00%
(165 人)
合计 2,371,000 100.00% 1.4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00%。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自《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授予期间,有 6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权益数量由 237.10 万股调整为
233.8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 人调整为 165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7 元/股。
5、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1、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80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且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2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1%,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1.05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且
第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3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1%,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2024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1.31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且
第三个归属期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4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1%,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注:1.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以 2021 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行为,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作调整;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净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亦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2.上述“基本每股收益”、“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若有对外股权收购,则相应新增的股权资产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在业绩考核时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收入及净利润的计算。
3.对标企业公司选取了所属申万行业分类为“通信-通信设备-通信传输设备”及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与公司业务相近的上市公司,上述公司的行业类别与公司所属行业类别相同。在年度考核时若样本发生变化的,公
司将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并由董事会审议确认上述修改。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 0.7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