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 7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3,388,3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9.2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359,5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5.21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028,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98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72,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36,3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3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72,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9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55%;反对 16,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72,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9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55%;反对 16,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72,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9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55%;反对 16,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72,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0%;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4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069%;反对 1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72,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0%;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4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069%;反对 1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委派瞿缨律师、周欢欢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