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 号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43 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7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5,1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4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22,000万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7,118.27 万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42.96 万元;于2017 年 3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18.2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6,048.9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及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纤激光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048.97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基本
账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4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长沙晟农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发行股票 16,888,67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2.0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0,999.99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94.5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69,705.41 万元。
截止 2020 年12 月 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9,066.04 万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00.72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765.32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
金 3,038.38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1,300.35 万元(含利息
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先后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洲花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开户银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
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已注
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五洲花城支行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已注销。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珠海市金鼎支行 44353401040011754 151,280,000.00 --- ---
44400091701801003631
农业银行珠海市金鼎支行
7 28,720,000.00 --- ---
农业银行珠海市金鼎支行 44353401040004940 40,0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洲花城支行 8110901013400648850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 399060100100000710 --- --- ---
合 计 --- 220,000,000.00 --- ---
注:结余资金去向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本公司及银行应在付款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
支行 9550880222786900128 697,999,981.08 22,346,106. 02 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
支行 9550880222786900128 400,000,000.00 定期存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
支行 9550880222786900218 --- 507,805.16 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
支行 9550880222786900218 60,000,000. 00 定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5389173990003 --- 149,627.94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8110901013201237061 --- 30,000,000. 00 定期存款
合 计 --- 697,999,981.08 513,003,539.12 ---
注1.初始存放金额697,999,981.08元与募集资金净额697,054,124.51元的差额945,856.57元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709,999,981.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697,054,124.51元,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