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XL Laser (HK)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Infinimax 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Infinimax”)、持股5%以上股东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Pro-Tech”)、XL Laser (HK) Limited(以下简称“XL Laser”)计划自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以上股东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Infinimax、持股5%以上股东Pro-Tech、XL Laser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全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 26,370,045 28.77%
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15,351,880 16.75%
XL Laser(HK) Limited 6,099,060 6.65%
注:Infinimax、Pro-Tech、XL Laser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0年3月12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Infinimax、Pro-Tech、XL Laser。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数量:本次计划股东拟减持总数量合计不超过5,100,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56%,具体如下:
股东全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 1,800,000 1.96%
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1,700,000 1.85%
XL Laser (HK) Limited 1,600,000 1.75%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11月13日-2021年5月12日)。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Infinimax、Pro-Tech、XL Laser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 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持股5%以上股东 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XL Laser (HK) Limited 承
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四、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