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3-055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或“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现场公告展示的
方式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38.10 元/股调整为 38.06 元/股,并确定
以 2023 年 5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共计 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
1、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
励对象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0 万股。
2、首次授予的 93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93 名激励
对象 2022 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A(优秀)/B(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2.10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98 人调整为 93 人。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0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0 万股按作废处
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