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 0 0 6 1 9 证券简称 :金 银河 公告编号 :2 0 2 3 - 0 4 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5 月 16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06 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3 年 5 月 1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06 元
/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8.06 元/股(调整后)。
4、激励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
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36 个
月内分三期归属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
归属的条件。
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4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3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以是
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预留部分归属安排
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权益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40%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权益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二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权益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具体如下所示: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亿元或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3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中,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预留权益分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考核,对应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或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 亿元或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3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中,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予以归属。个人当期归属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胜任、不合格、不胜任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胜任 不合格 不胜任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现场公告展示的方式
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