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1-088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 8 月 19 日,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7,15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717.85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张启发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启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启发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4、表决情况: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张启发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5、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张启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6031968********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中*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职务 任职期限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董事长、总 2002.1-至今 直接持股 19.39%
司 经理
2 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6. -至今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3 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1-至今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4 佛山市金奥宇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7-至今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 深圳市安德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0.2-至今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6 佛山市金银河智联科技产业园有限 执行董事 2020.9-至今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
7 江西金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1.2-至今 否,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总经理
8 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7.5-至今 是,直接持股 60%
张启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
(三)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外,张启发先生投资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企业策划服
1 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 务,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及转让,职 5,000.00 60.00%
限公司 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房地产开
发。
开发、制造:人造石材装饰材料;
销售: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人造
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 及天然石材、橱柜、石制家具及配 6,800.00 (注)2.00%
公司 件。开发、销售:石材设备;石材
产品安装;品牌加盟服务;房屋租
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注:该处数据为占发行前股本的比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5.01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
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
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5.01 元/股调整为 14.99 元/股。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张启发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变更如下:
(1)将原协议“鉴于”部分第 1 款变更为: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不超过 10,717.85 万元,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将原协议第一条第 1.2 款发行价格变更为:
“发行价格为 15.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
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因甲方已实施完毕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价格调整为 14.99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
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乙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乙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将原协议第一条第 1.3 款发行数量变更为: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7,150,000 股。若甲方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将原协议第一条第 1.4 款认购金额变更为:
“乙方拟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乙方认购本次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认购金额为认购股数乘以发行价格,即不超过 10,717.85 万元,乙方最终认购金额在甲方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甲方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确定。”
2、除前述变更外,原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时,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按原协议。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