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0-063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8 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
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6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0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 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伟谦
咨询电话:0757-87323386
传真电话:0757-873233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