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9-04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3月28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6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伟谦
咨询电话:0757-87323386
传真电话:0757-873233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