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4-029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8,239,712.2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8,431,944.0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 28,431,944.03 元为基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43,194.40 元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21,750,332.08 元,减去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46,442,570.85 元,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0,896,510.8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以截
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312,233,839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1,292,148 股后的
310,941,691 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1,094,169.10 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