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18 深市 寒锐钴业


首页 公告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3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7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7 月 3 日,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进行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9 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65.36 万股新股,根据申购情况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3,473,169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8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1,275,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614,004.6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67,661,994.54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
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实施单位

                                                资金金额

 10000 吨/年金属量钴新材料及 26000  190,127.60  186,766.20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
      吨/年三元前躯体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190,127.60  186,766.2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8,367.54 万元(含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313.62 万元),剩余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27,284.40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建设周期内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本次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经办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进行质押,产品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理财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进行质押,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进行质押,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寒锐钴业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