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166,173.3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9,243,203.7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 29,243,203.70 元为基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24,320.37 元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278,701,748.24 元,减去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68,115,770.11 元,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36,904,861.4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目前的总股本 309,617,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4.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3,135,369.7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独立董事同意《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