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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8 深市 寒锐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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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5

寒锐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梁杰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梁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梁杰先生提名,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叶邦银先生、陈议先生、陶凯先生组成,由叶邦银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议先生、叶邦银先生、梁杰先生组成,由叶邦银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陈议先生、叶邦银先生、任婷女士组成,由陈议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梁杰先生、陶凯先生、任婷女士、陈议先生、叶邦银先生组成,由梁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梁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梁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梁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凯先生、韩厚坤先生、杜广荣先生、吴太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梁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厚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梁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陶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卫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

                          董事会聘任人员名单

  1、梁杰先生:男,汉族,1984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2008 年 7 月毕
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在上海外国语大
学参加国际贸易培训;2011 年至 2013 年,在南京大学商学院攻读 EMBA;2019年 10 月,取得比利时列日大学 EMBA 学位。曾先后任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润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寒锐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寒锐钴业(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480,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80%;梁建坤先生和梁杰先生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4,497,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5%,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梁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陶凯先生;男,汉族,1984 年 5 月生,本科,会计学专业,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核算
员、经理助理;2017 年 3 月至 6 月任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
2017 年 6 月至今任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陶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陶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任婷女士:女,汉族,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04 年至 2008 年间就读于东北大学英语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 年至2010 年就读于东北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2017 年至今就读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2010 年至 2013 年任刚果迈特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
年 4 月起先后担任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物流专员、内控专员、市场部部长、销售部经理;现任寒锐钴业董事、安徽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齐傲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任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叶邦银先生:男,汉族,1970 年 4 月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 年 6 月毕业于南京粮食经济学院,2006 年
9 月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进行深造,先后于 2008 年 6 月与 2014 年 1 月取得
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91.8 月-2011.8 月先后在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担任教师,201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国富中审学院任副院长,现任南京会计服务业商会副会长等职务。常年为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各地政府审计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审计培训或咨询,曾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兵工企业集团、中国移动公司、中远集团、国机集团、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等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财会、审计培训,担任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28)、杭州潜阳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和多家公司财务顾问。主讲“审计学”、“内部控制学”、“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审计、内部控制学。近年来,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联、江苏省教育厅、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课题多项,在《中国审计》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邦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叶邦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议先生:男,汉族,1964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持有律师职业资
格证书,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 年起先后在南京珠江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任律师,2005 年起至今在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
师,曾先后兼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陈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沈卫宏女士:女,汉族,1982 年 8 月生,本科,法学专业,持有法律从
业资格证书,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曾先后任职于南京
华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集团法律事务;
2009 年 10 月加入公司,全面负责 IPO 筹备及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集团法律事
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卫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沈卫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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