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19-006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邦”)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披露后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汉唐”)计划以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披露后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三个交易日后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以上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2018年11月26日,股东江苏拓邦、江苏汉唐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拓邦、江苏汉唐出具的《关于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拓邦、江苏汉唐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江苏拓邦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达到14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503%,江苏汉唐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达到33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594%,现将两个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价区间 减持股数 占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18年10月22日 75.28 929,500 0.4841
2018年11月7日 71.54 148,000 0.0771
大宗交易
江苏拓邦 2018年11月16日 74.07 100,000 0.0521
2018年11月28日 68.04 263,000 0.1370
合计 -- -- 1,440,500 0.7503
2018年11月27日 73.33 1,484,400 0.7731
江苏汉唐 大宗交易 2018年11月29日 73.33 315,600 0.1644
2018年12月13日 75.2 1,578,000 0.8219
合计 -- -- 3,378,000 1.7594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其中,江苏拓邦从上市以来累计减持比例为1.7018%,江苏汉唐从上市以来
累计减持比例为2.108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749,000 11.8484% 21,308,500 11.0982%
江苏拓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749,000 11.8484% 21,308,500 11.09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8,530,000 9.6510% 15,152,000 7.8917%
江苏汉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30,000 9.6510% 15,152,000 7.89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
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
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上述股东仍是持有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拓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江苏汉唐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