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41.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5,247.04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94.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
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等)12,992.5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8,226.26 万
元,其中利息收入 2,831.8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3,08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1,501,632.5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7,064,052.22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64,437,580.36 元。2021 年 6 月 21 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将扣除保荐承销费 14,815,016.33 元(含税)后的余额 1,466,686,616.25 元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67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23,042.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8,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100,000.00万元,利息收入8,871.6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3,772.8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储存专户均已销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 存储方式 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1901681169 2,028.53 活期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
公司溧阳支行 统建设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50740180806909505 43.92 活期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
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发中心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3100000014196 0.00 活期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
溧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
公司南京江宁科学 125914319110008 1,700.43 活期 发中心
园支行
合计 3,772.88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因“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2024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江苏新型先锋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合称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请见前文“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后项目及实际投入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天目湖大道 100 号变更为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或以上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的情形,已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中进行具体说明。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1,838.18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4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768.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净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额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期投入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使用状态日期 期实现 末累计实现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向 部分变更) 金额 (2) =(2)/(1) 的效益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电缆连接 2020 年 04 月 30
件和 GIL 扩建 是 29,394.42 29,394.42 16,053.6 0 18,885.44 117.64% 日 0 2,845.83 是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是 6,000 6,000 19,340.82 0 19,340.82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