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7)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9,235.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
(8)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0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收费总额8,123.0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常桂华
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玲玲
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4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正凤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常桂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玲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正凤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天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天衡协商后确定 2024 年报审计费用拟为 8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