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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安靠智电: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101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证监许可【2017】207 号核准,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20 年 9 月28 日与国泰君安签订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安靠智电

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与华泰联合签署了终止保
荐工作的协议,华泰联合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泰君安指派陈启航先生、陈轶劭先生(陈启航先生、陈轶劭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泰联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安靠智电

附件:保荐代表人陈启航先生、陈轶劭先生简历

    陈启航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大丰实业 IPO、万年青可转债、航天机电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苏州高新公司债券等项目。陈启航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陈轶劭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海通证券重组上市及 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精华制药 IPO、舒泰神创业板 IPO、西部资源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吉祥航空 IPO、海翔药业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曼石油 IPO 等项目。陈轶劭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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