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0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宅配”、“公司”、“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所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回复,补充了有关资料,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修改、补充部分用楷体加粗的字体标明)。
现就贵所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顺序与贵所问询函中的问题顺序相同;序号“问题 2-1”,表示问题“2”的第一个要点,其他序号以此类推)。
目 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7
问题 3 ...... 25
其他问题 ...... 41
问题 1
问询函回复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情况,包括通过自有网站和第三方平台推广引流服务(O2O 引流服务)和 MCN(Multi-ChannelNetwork)业务。
请发行人自查公司运营的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是否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如是,说明是否已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 请发行人自查公司运营的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是否存在引用公开
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如是,说明是否已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运营的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是否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
经发行人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地图管理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自有网站、依托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进行自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及主播账号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问题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的 HOMKOO 整装云系统、室内设计馆、尚品 e
家等微信公众号存在违规转载新闻信息的情形。
2、未规范使用中国地图问题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的维尚家居等微信小程序存在不规范使用中国地图的情形。
3、发布信息不规范问题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一分钟懂装修、微信公众号装修不踩坑和主播账号设计好房子等发布的内容存在使用夸张标题、拜金炫富等不良信息。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针对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上述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涉及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1)自查自纠;
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 (2)清理不规范信息和内容; 已完成
(3)强化信息稿源管理、禁止转载新闻。
(1)自查自纠;
未规范使用中国地图 (2)清理不规范信息和内容; 已完成
(3)加强内容审核,禁止不规范使用中国地图。
(1)自查自纠;
(2)清理不规范信息和内容;
发布信息不规范 (3)不再与部分发布信息不规范的主播合作; 已完成
(4)加强内部培训,强调不得发布炫富拜金、使用夸张标题等不良
信息。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删除相关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主播账号中存在的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的相关内容。
(二)确保后续引用或发布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措施
为有效避免上述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后续引用或发布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司已采取并严格执行如下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积极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的责
任。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结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地图管理
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了《尚品宅配对外新闻发布管理办法(2022 年)》,该管理办法第四条“新媒体平台发布规
范”对账号管理、内容生产、新媒体平台发布报送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相关内容发布行为均需经严格审核后执行。公司已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和内容审核架构体系,全面规范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内容发布行为,保证相关内容合法合规;
2、在公司层面加强合规检查力度,强调从内容制作到信息发布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并定期自查,确保公司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及主播账号在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合法合规;
3、加强对主播的定期培训和管理,努力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要求主播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特定内容的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特定内容的不良信息。
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发行人将通过严格执行上述措施建立起的信息安全合规屏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尚品宅配对外新闻发布管理办法(2022 年)》的要求,把内容合规作为基本红线,确保后续引用或发布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及主播账号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对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的内容进行了删除清理,发行人已就自查发现的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1-2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重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地图管理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进入公司的自有网站、依托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和主播账号,逐一核查发布内容是否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
3、取得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查阅公司发布的《尚品宅配对外新闻发布管理办法(2022 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及主播账号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
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对存在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的内容进行了删除清理,发行人已就自查发现的引用公开信息不规范不准确、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问题 2
问询函回复称,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维尚”)持有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067940 号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拟投资 6 亿元建设“新零售”和“HOMKOO 整装云平台”综合体(以下简称“新零售综合体”),建成部分拟大部分自用,出租给上下游单位和泛家居行业企业的面积不超过 30%;2021 年 8 月,发行人竞得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城东区 AT091434 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拟投资 15 亿元建设整装产业创新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功能包括办公和配套商业,拟出租给上下游单位和泛家居行业企业的面积不超过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上述两块土地均有10年不转让相关物业的要求。此外,发行人参股公司广州优智生活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优智”)经营范围涉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等,问询函回复称广州优智计划受政府委托进行人才公寓管理和公寓转租服
务,目前尚未开展上述业务;佛山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尚家
居”)原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变更工商登
记并删除上述经营范围。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佛山地区和广州地区开展业务的内容、服务的主要客户、运营模式、功能定位、收入及利润占比、员工岗位性质和数量、未来人员招聘计划、人均办公面积、员工是否常驻等情况,说明在已有佛山相关地块情况下取得广州市天河区相关地块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超过自身必要所需,对外出租或出售是否全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是否实质开展了房地产经营业务,未来是否存在建设其他新零售综合体或研发中心的计划或安排,是否存在变相投资于房地产的情形;(2)新零售综合体、研发中心的投资和建设进度,是否已支付全部款项,如否,请说明付款资金来源、本次融资的必要性,是否可能存在利用募集资金变相投资于房地产的情形;(3)未来新零售综合体、研发中心是否全部用于自用,如否,进一步说明相关商业配套及其他对外出租或出售房产的具体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未来是否变更经营范围或新设立相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主体的情形,相关业务的具体承办或实施主体,对外出租相关房产是否全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是否存在对外出售相关房产的可能,是否实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变更维尚家居相关经营范围是否存在规避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形;(4)广州优智经营范围涉及的房屋租赁等业务是否仅开展政府委托进行的人才公寓管理和公寓转租服务,是否涉及房地产经营业务。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1 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佛山地区和广州地区开展业务的内容、服务的主
要客户、运营模式、功能定位、收入及利润占比、员工岗位性质和数量、未来人员招聘计划、人均办公面积、员工是否常驻等情况,说明在已有佛山相关地块情况下取得广州市天河区相关地块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超过自身必要所需,对外出租或出售是否全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是否实质开展了房地产经营
业务,未来是否存在建设其他新零售综合体或研发中心的计划或安排,是否存在变相投资于房地产的情形;
公司从事全屋板式家具的定制生产及销售、配套家居产品的销售,并向家居行业企业提供设计软件及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同时为全国家装企业提供装修用主辅材及上述家居产品,并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公司成立以来,扎根于广佛地区,并面向全国开展上述主营业务。佛山作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所在地,广州作为公司总部所在地,广佛两地都均有公司大量的常驻人员。面对公司大量常驻人员的办公需求,公司在广州地区全部以租赁办公场地来解决,租赁场地分布在广州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等多个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