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17-032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
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9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800万股的2.21%。
4、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李嘉聪 副总经理 12.00 5.02% 0.11%
胡翊 副总经理 12.00 5.02% 0.11%
张庆伟 副总经理 12.00 5.02% 0.11%
黎干 副总经理 12.00 5.02% 0.11%
欧阳熙 副总经理 12.00 5.02% 0.11%
副总经理
何裕炳 3.00 1.26% 0.03%
董事会秘书
张启枝 财务总监 2.50 1.05% 0.02%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
173.50 72.59% 1.61%
员142人
合计149人 239.00 100.00% 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7.19元。
6、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拟在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
核。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17-2019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6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5月26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6月1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