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42%;
2、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3、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3)
(四)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2023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7 月 20 日。
(二)授予价格:8.57 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予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 人。
(五)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0.00 万股。
(六)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划授予权益 公告日股本总
号 量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万股)
1 袁铮 中国 董事兼常务 60 11.13% 0.32%
副总经理
2 汪长华 中国 董事兼财务 20 3.71% 0.11%
总监
合计 80 14.84% 0.4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 60 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5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8.5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九)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X)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Xm) 触发值(Xn)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3年 50% 40%
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4年 80% 64%
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5年 110% 88%
期
注:1、上述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3-2025)的净利润为
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下同。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Xm 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 Xn≤X<Xm 80%
的净利润入增长率(X)
X<Xn 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
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A B C D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权益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完全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I10573 号《” 验资报告》,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截止 2023 年 7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缴出资
款 6,856,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 8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056,000元。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