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20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7元/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20日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43.50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7元/股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20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54.00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13元/份
根据《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8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4.00 万
份股票期权。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57 元/股,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17.13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54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994.72万股的 2.87%。其中,首次授予 483.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2.5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8.72%。预留授予权益6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32%,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1.28%。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8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42%,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4.6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8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1.50%。其
中,首次授予 245.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1.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5.05%。预留授予权益 39.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21%,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7.25%。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180.00 万份,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95%。其中,首次授予 158.00 万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8.99%。预留授予权益 2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94.72 万股的 0.12%,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4.04%。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8.57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7.13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70 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首
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行权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X)
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Xm) 触发值(Xn)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 2023年 50% 40%
属/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 2024年 80% 64%
属/行权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 2025年 110% 88%
属/行权期
注:1、上述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3-2025)的净利润为剔除本
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下同。
2、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所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行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X)
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Xm) 触发值(Xn)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4年 80% 64%
归属/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5年 110% 88%
归属/行权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行权比例
X≥Xm 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 Xn≤X<Xm 80%
的净利润入增长率(X)
X<Xn 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均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行权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归属/行权比例。激励对象 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 下表所示:
A B C D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归属/行
100% 80% 0
权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行权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行权的权益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当期获授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均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