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告,2021 年
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92.70 万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 2021 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1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6,349,699.36元,母公司 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2,307,079.66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8,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425,0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本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