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利润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89,590,96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9 日。
三、利润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18 薛枫
2 00*****593 刘辉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树边坑工业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园区内
咨询联系人:吴志华
咨询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电话:0755-863630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