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9 年财务报告,2019 年度公司
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167,440.02 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 2019 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后,2019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2,531,909.08 元,母公司 2019 年未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5,205,128.45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近期现金支出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制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9,590,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479,54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