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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百川畅银: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32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8日,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川畅银”)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008,641.1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60,434,469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0,909,543.89元(含税)。

    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且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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