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16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名,通讯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功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功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统称“各专门委员会”)。本次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功海先生、张锋先生、韩旭先生、高凤勇先生、潘旻先生,其中陈功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人骥先生、郭光先生、韩旭先生,其中张人骥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陈泽智先生、郭光先生、高凤勇先生,其中陈泽智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郭光先生、张人骥先生、韩旭先生,其中郭光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张锋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赵恒玉先生、辛静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韩旭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韩旭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次董事会召开前,韩旭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辛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