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1-008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
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8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3.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2.0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
民币 17.53 亿元。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4.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于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娜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作为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于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1 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行业包括航空、港口、汽车、集成电路、房地产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