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及其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96,95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62 %(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2、公司控股股东杨小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智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36,0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9199%。(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杨小奇先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其中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股)
杨小奇 6,118,200 7.65% 1,529,550
杰智控股 17,933,400 22.42% 17,933,4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时间:(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6、 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小奇 ≤796,953 ≤0.9962 %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2,336,008 ≤2.9199%
合计 ≤3,132,961 ≤3.9162%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杨小奇、杰智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富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富瀚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小奇进一步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杨小奇对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
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杨小奇减持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杨小奇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杨小奇若减持本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本公司并予以公告,杨小奇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杰智控股对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减持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50%和 100%。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杰智控股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杰智控股若减持本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本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需求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杰智控股协议转让减持计划,协议双方
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时间,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