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1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翔先生、张二东先生、闫贵忠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杨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明高先生、张鹏洲先生、刘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李明高先生、张鹏洲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李明高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因工作安排,闫贵忠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了内审部主任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闫贵忠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闫贵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在完成董事会换届后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内审部负责人。
(四)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翔:男,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工
学学士,北航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经管 MBA。2006 年 7 月参加工作。自 2010
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及子公司客户主管、高级客户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投资部总监等职务;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
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子公司星
言云汇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任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二东:男,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7 年 10 月参加工作。自 2004 年 2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及子公司采购部总
监、IT 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董事等职务;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0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精彩时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202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张二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 2017 年 4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北京精彩时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外,张二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贵忠:男,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师范
大学文学学士。1991 年 9 月参加工作。自 2000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及子
公司财务经理、采购部经理、法务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董事、内审部主任等职务;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目前,闫贵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扬:男,198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东北大
学理学硕士。2017 年 6 月参加工作。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百度在线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高级解决方案工程师。
截至目前,杨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扬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兵先生的外甥,除此之外,杨扬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明高:男,1970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顾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98)独立董事;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明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鹏洲:男,1969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18年7月至今任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信息研究院院长;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鹏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阳:男,1987 年 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
2010 年 8 月参加工作。2021 年 7 月至今任中商糖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