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0-100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伟岸仲合”)持有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951,95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4.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公司股东伟岸仲合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本公告中的“总股本”为 159,039,975 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 162,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 2,960,025 股
后的总股本。
公司于近日收到伟岸仲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伟岸仲合自2020
年9月15日2、10月27日、10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2,0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21%。本次权益变动前,伟岸仲合持有
公司股份9,98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518%;本次权益变动后,伟岸仲合
持有公司股份7,951,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20-10-27 33.45 288,100 0.18115%
集中竞价交易
伟岸仲合 2020-10-28 30.97 790,000 0.49673%
大宗交易 2020-09-15 23.39 950,000 0.59733%
合 计 2,028,100 1.27521%
注:伟岸仲合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980,050 6.27518% 7,951,950 4.99997%
伟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0,050 6.27518% 7,951,950 4.99997%
仲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2伟岸仲合 2020 年 9 月 15 日的股份减持数量系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数量。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5)及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0-088)。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伟岸仲合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伟岸仲合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伟岸仲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伟岸仲合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伟岸仲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伟岸仲合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一)伟岸仲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