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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宣亚国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0-092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股份9,03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5.68%)的股东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伟岸仲合”)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伟岸仲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南平伟岸仲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 本公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 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2,960,025 股后的总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伟岸仲合持有公司股份9,03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5日)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7日)进行。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伟岸仲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2、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方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可以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予以减持。

    (3)本方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伟岸仲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伟岸仲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伟岸仲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伟岸仲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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